基本概念: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房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记载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1、房地产登记中,土地的使用年期是怎样确定的?答: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最高年期规定如下:
1 (1)居住用地 70 年;
2 (2)工业用地 50 年;
3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
4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
5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
2、问:什么是《房地产证》?主要记载哪些内容?答:《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房地产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
3、问:红皮《房地产证》和绿皮《房地产证》有什么区别?答:(1)红皮《房地产证》说明该房地产是市场商品房地产,产权人可完全享有该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1 (2)绿皮《房地产证》说明该房地产是非市场商品房地产。绿皮《房地产证》记载的房地产,不得买卖,需抵押或出租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上述区别仅是形式区别,实质区别应以《房地产证》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4、问:如何查证《房地产证》的真实性?答:(1)要确认《房地产证》是否真实,房地产权利人首先应到房地产档案部门查询,看是否有登记记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坐落位置是否属实。
2 (2)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其真伪性可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
5、问:《房地产证》中的原建购价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意义?答:《房地产证》中原建购价的确定:购买商品房及其他房地产,原建购价款是指买卖合同中确定的房地产购买价;发展商及其他单位或个人自建房,原建购价款是指该房地产的建造成本价。《房地产证》中的原建购价款是买房或建房时该房地产的价值,也是以后再转移时计算有关税费的依据。
6、问:如何申请办理到期房地产续期手续?答:根据深府〔2004〕73 号《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规定,到期房地产是指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的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房地产。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可以是该宗地上的所有权利人,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是单个业主。申请续期手续如下:
1 (1)属整宗用地续期,或整宗用地补交地价进入市场的,由地政部门办理。核定并收取地价后签订补充协议书或增补协议书。用地单位凭补充协议或增补协议书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2)上述情况之外的,直接由房地产登记部门受理后核定地价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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